济宁市海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0.6亿米高速高频充电数据传输产品扩建项目 建设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发布时间:2023-12-25 11: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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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进行《济宁市海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0.6亿米高速高频充电数据传输产品扩建项目 建设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