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 70000 吨/年造纸助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山东海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 70000 吨/年造纸助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山东海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 70000 吨/年造纸助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海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 70000 吨/年造纸助剂系列产品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兖州化学助剂产业园内安阳路以西、延安东路以南
建设内容:在兖州化学助剂产业园内新建厂房,购置反应釜、储罐等各类生产设施,项目年电力消耗量884.27吨标准煤,形成70000 吨/年造纸助剂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2)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4YyI-c-G_0HpwkKpD5iuA 提取码: p9gs 复制这段内容后打开百度网盘手机App,操作更方便哦
3)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到建设单位查询纸质报告书,
联系地址如下:兖州化学助剂产业园内安阳路以西、延安东路以南
建设单位:山东海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仇总
联系方式:18366765015
邮箱:840348745@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厂址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范围)。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yasbuVTGLvl6u-3ZSZlxQ 提取码: kfsn 复制这段内容后打开百度网盘手机App,操作更方便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以电话、传真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2)采取书面形式(公众意见表)将所提意见以快递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6月17日~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