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3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山东君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贾鲁宁
3.企业地址:济宁市嘉祥县嘉祥化工产业园内新民路1号
4.企业生产规模:浸渍剂沥青20000t/a;纺丝沥青2000t/a;炭黑油20000t/a
6.主要污染物:SO2、NOx、颗粒物、VOCs、苯、沥青烟、B[a]P;废水;生活垃圾、沥青渣、废抹布、废劳保用品、储罐油泥、废活性炭
7.主要环保设施:低氮燃烧器、洗涤塔+管式加热炉焚烧、洗涤塔+RTO蓄热焚烧炉焚烧、袋式除尘器、活性炭;
二、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序号 |
原料名称 |
年耗量(t/a) |
状态 |
厂区最大储存量(t) |
存放状态 |
运输方式 |
1 |
中温沥青 |
25000 |
液态 |
400 |
储罐 |
槽车 |
2 |
煤油 |
400 |
液态 |
100 |
储罐 |
槽车 |
3 |
酚油 |
200 |
液态 |
100 |
储罐 |
槽车 |
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1)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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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环节 |
污染物 |
处理方式及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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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式加热炉 |
SO2、NOx、烟尘 |
经低氮燃烧,通过15m高的P2排气筒排放。 |
造粒出口切刀粉尘 |
颗粒物 |
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 |
|
液体沥青装车废气 |
沥青烟、苯并[a]芘、VOCs |
经2#洗涤塔处理后入2#管式加热炉焚烧,最终通过高15m的P2排气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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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剂冷凝器不凝气 |
沥青烟、苯并[a]芘、VOCs |
冷凝后经2#烟气吸收塔处理后入2#管式加热炉焚烧,最终通过高15m的P2排气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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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蒸馏塔不凝气 |
沥青烟、苯并[a]芘、VO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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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罐区(沥青罐、蒽油罐、溶剂罐)呼吸阀放散气 |
VOCs |
经2#烟气吸收塔处理后入2#管式加热炉焚烧,最终通过高15m的P2排气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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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区储槽区放散气 |
酚类、苯、VOCs、B[a]P、H2S |
||
停炉期罐区放散气 |
VOCs |
经2#烟气吸收塔处理后经活性炭吸附,最终通过高15m的P5排气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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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油烟 |
油烟 |
经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于高于食堂屋顶1.5m的P4排放。 |
(2)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定员90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350t/a,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外运作农肥。
(3)固体废物
废洗油:在废气洗涤工段会产生废洗油,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及代码为HW08/900-210-08,本项目洗涤塔产生的洗油回用于生产。
重质沥青:重质挥脱系统产生的重质沥青,属于废弃产品,根据《国际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及代码为HW11/900-013-11,但是该危废可作为原料生产炭黑,进行资源化利用,公司已经制定了企业标准,作为副产品出售(见附件8),目前企业作为原材料回用于生产。
含油抹布、废劳保:废抹布、废劳保用品除少量混入生活垃圾部分可纳入豁免管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余经危废库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储罐油泥:根据《国际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及代码为HW08/900-249-08,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停炉期废气吸附塔废弃活性炭:根据《国际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及代码为HW49/900-041-49,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除尘灰:带式除尘器除尘灰,均为产品沥青,作为原料回用于各工段。
生活垃圾:项目员工9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产生生活垃圾13.5吨/年,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我公司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了济宁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备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科长
联系电话:0537—3205188
咨询单位:山东君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37-228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