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清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邹城市清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2年5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山东君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邹城市清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朱丽
3.企业地址: 邹城市唐村镇西田村西
4.企业生产规模:年收集转运1万吨废电瓶(废铅酸蓄电池)
5.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
6.主要环保设施:废水、废气处理设施
二、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序号 |
物质名称 |
临界量 |
最大储存量 |
储存方式及地点 |
类别 |
1 |
废旧铅酸蓄电池(硫酸含量14%) |
10t |
5.6t |
仓库 |
第三部分 有毒液态物质 |
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针对自身排污状况,本厂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 安装了必要的环保设施,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1、废水
项目中废水主要有生活废水。
本项目为废铅酸蓄电池收集、暂存建设项目,租赁厂房只是作为废铅酸蓄电池临时存放、转运场所。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0t/a,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堆肥,不外排。
非正常工况下,酸雾喷淋洗涤废水和事故废水交由污水处理厂处置。
2、废气
项目从事HW31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仓储,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气产生,对周围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项目非正常工况下,废铅酸电池泄漏产生少量硫酸雾。硫酸雾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序号 |
污染源 |
污染物 |
废气排放情况 |
排气筒参数 |
排气筒个数 |
|
排放速率kg/h |
浓度mg/m3 |
|||||
1 |
泄露 |
硫酸雾 |
0.003015 |
0.603 |
H=15m D=0.15m |
1 |
3、噪声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进出厂的货车、叉车行驶、装卸过程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调查噪声源强为75-80dB(A)间,通过采取一定的降噪措施,厂界昼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5人,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75t/a;生活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同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本),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HW31-900-052-31),根据项目方提供的资料,废铅酸蓄电池年收集暂存1万吨,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利用。固体废物处理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我公司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了济宁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70883-2022-003-L),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邹城市清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建
联系电话:13054994999
咨询单位:山东君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士茹
联系电话:15863753149